壹石通:壹石通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2-11-0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
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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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
公司将其纳入本次激励对象的原因在于:蒋学鑫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带头人,对公司陶瓷基材料、聚合物材料、金属基材料等核
心产品的创新开发、产业化应用、市场推广均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同时兼任公
司 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对公司加快推进战略性新
产品研发、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发挥了关键作用。
因此,本次公司将蒋学鑫先生作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本激励计划贡献与激励对等的原则,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7、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
予日),同意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并以 34.10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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