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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石通:壹石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0  

                        壹石通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新能源行业、法律领域、

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

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分别为肖成伟先生、李明发先生和张瑞稳先生。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任职情况

      1、肖成伟

      1994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今,任国家新能源汽车重点研发专

项总体专家组成员;2009 年 4 月至今,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副

主任成员;2015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深圳市贝特

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全国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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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2016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海四达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 Octillion Energy

Holdings, Inc.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荣盛盟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壹石通公司独立董事。

      2、李明发

      1988 年 7 月起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

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民

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铜陵

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

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

任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

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铜陵

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壹石通

公司独立董事。

      3、张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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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淮南矿业学院教师;1990 年 3 月

至 1999 年 1 月,任安徽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1996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兼任淮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3 年 4 月

至 2019 年 3 月,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至今,任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

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文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壹石通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履职能力,在所从

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

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下同),我

们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会前认真审

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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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为会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提出的各项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通过现场、
   通讯、或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公司再融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股
   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表决议案
  姓名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项)
 肖成伟            12                 12              0          0          70         6
 李明发            12                 12              0          0          70         6
 张瑞稳            12                 12              0          0          70         6

          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依照公司董

   事会该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各委员会会

   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

   均投出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积极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情

   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

   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

   财务状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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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意见。2022 年我们实地到访公

司及公司在蚌埠的募投项目现场,并听取负责人汇报,考察了募投项

目的建设推进情况,更加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

会办公室、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了有效沟通,对相

关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日

常工作中,公司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供有关公司情况

的报告、文件等信息,咨询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同时也会持续关注公

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外部

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

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

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现有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占用的情况。

      (三)再融资发行上市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关于同意安

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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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许可【2022】1641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本次实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610,8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0 元,根据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985,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1,181,198.7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 元。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

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

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

规模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了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报告期内公司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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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我们对其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双方将会继续合作。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82,164,34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6,432,868.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

      (十)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0.20 万股。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8 月 1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价格为 34.1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9.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10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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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4.1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

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

信息披露。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

实施。

      (十四)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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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的 4 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为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

履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

的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

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治理的持续完善,

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成伟、李明发、张瑞稳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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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石通 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成伟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壹石通 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明发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壹石通 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瑞稳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