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
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尧命发(签字) 逯东(签字) 曹麒麟(签字)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