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自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1-12-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自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
24日对中自科技2021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针对中自科技实际情况制订了2021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项
目组人员刘杨飞以邮件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中自科技,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
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2021年12月24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代表
人张仕源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检查主要控股公司、
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银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自科技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
议,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自科技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章程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
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三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
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自科技的信息披露制度及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对其
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中自科技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
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重点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资金往来的相关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中自科技已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
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销户情况及银行对账单、抽查了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内部审批资料、募集资金
账户相关资料,并于公司现场了解募集资金的实施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自科技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和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和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自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
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
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财务报告,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最新情况并与公司高管进行了沟通。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中自科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中,受
年初油气价差缩减、上半年柴油国五冲量以及第三季度起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等
阶段性不利因素的影响,天然气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的销量较上年大幅下降,并直
接导致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但随着重型柴油车
国六标准于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的销量稳步增
长;汽油车和摩托车尾气处理催化剂及在用车改造产品均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公
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经营环境未发生长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鉴于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超过50%,提请公
司注意结合第四季度的经营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全年的业绩预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中自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中自科技能够提供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
治理文件、制度性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三会会议决议及记录、财务报表、银行
对账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能够安排与公司高管、员工的访谈,为现场检查提供了
便利。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中自科
技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存
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情
形;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
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杨 晓                       张仕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