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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尧命发先生、曹麒麟先生、
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尧命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换届后,
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组成没有发生变化,仍由尧命发先生、曹麒麟先生、逯东先
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尧命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1992 年 3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
室助教/助研;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
理博士后流动站助理研究员;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燃
 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教授;2004 年 9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天津大学内燃机
 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2021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大
 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麒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1997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
 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逯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
 心讲师;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5 年 1 月至今任西南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 0
 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0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1 次。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
 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会议
尧命发       11       11      11        0       0         否         3

曹麒麟       11       10       9        1       0         否         3

 逯东        11       11      11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及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4 次,
 其中审计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战略投资委
 员会 3 次,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 5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
 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
 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地沟通,能对我
 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
 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关联方全年发生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2021 年实际发生额 176.32 万元。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
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将资金
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
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暨选举,并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各项
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多种立体指标体系来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
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因此未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包括未进行现金分红、未送红股及未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
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
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
委员会和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尧命发、曹麒麟、逯东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