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新
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51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开展新业务的公告》称,
公司拟投资 10 亿元建设“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说明并补
充披露。
一、公司上市后已经先后开展了“固态电池及核心材料的研发及
产业化技术开发”、“碳谷产业基地”、“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
发及制造”、“储能电池 PACK 产业化”等新项目,累计拟投资超 16.4
亿元,其中多个项目属于新业务。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绩快报披露,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44,826.08 万元,同比下降 53.41%;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55.32 万元,由盈转亏。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新项目研发、产业化等进展情况,对照
新项目投资计划和时间表,说明新项目开展是否符合预期,前期投资
决策是否审慎;(2)说明本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业绩大幅下滑以及多次开展新项目的现状,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
在持续经营风险;(3)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各新项目拟投资金额,
测算公司正常运营需要的营运资金金额,详细分析本项目是否可能对
公司资金周转、项目研发、主营业务开展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告披露,本项目属于开展新业务。本项目计划建设年产预
浸料 100 万平米、航空复合材料 80 吨和航空复材零部件装配 1 万件
的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
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请公司:(1)结合新业务的科创属性、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和关联性,详细说明公司开展新业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结合行
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情况、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
优势,详细论证本项目建设规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预计项
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能力,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3)量化说明
公司在技术、人才、市场拓展、资金等方面的准备情况;(4)补充披
露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结合前述问题,在充分考虑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进一步说明本次开展新业务的决策是否审慎。
三、公告披露,本项目的预计建设期为 24 个月,建设地点拟定
于成都市双流区航空经济产业功能区,总用地面积约 175 亩,总建筑
面积 73,440.00 平方米。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394.25 万
元,其中 40,394.25 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资金使用银行贷款补
足。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各项投资
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资金投入计划、投入进度安排;(2)补
充披露本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的主要考虑、具体建设内容、用地批复情
况,是否存在取得用地批复不及预期的风险;(3)补充披露本项目的
采购设备情况,是否存在采购设备不及预期的风险;(4)说明本项目
投产后,相关折旧、摊销、股权激励等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结
合公司上市后业绩表现、开展新业务等情况,说明是否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就上述事项,请公司进行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请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之前披
露回复内容。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