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
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10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8.2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115,6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3,798,544.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317,055.9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230Z016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原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自筹资金进
行补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
1 25,383.09 25,383.09 9,200.00
项目
2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6,680.81 16,680.81 4,231.7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185.98 11,185.98 6,200.00
合计 53,249.88 53,249.88 19,631.71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
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
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
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
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容知日新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
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