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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拾岳禾安”)和股
东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月吴巽”)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 1,797,470 股、718,988 股。拾岳禾安和十月吴巽二者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下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 2,516,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9%。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
起解除禁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拾岳禾安和十月吴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097,308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
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增
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收到股东拾岳禾安和十月吴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2,516,458          4.59%    IPO 前取得:2,516,458 股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516,458           4.59%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516,458           4.59% —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例                                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    不超过:1,097,308 股    不超过:2%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过:548,654 股     2022/8/4~                                    自身资金需
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11/3                                     求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过:548,654 股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
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
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
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3
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
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
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
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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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
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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