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知日新: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6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波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审
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
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王 翔(签字):
张 璇(签字):
高洪波(签字):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