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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0  

                                              浙江中控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并对独立董事的人员组成进行
了调整,独立董事袁琳女士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任期届满离任。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袁琳(已离任),195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1995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西方会计专业。1983 年 8 月至今,
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 8 月至今,任英国司库
协会中国区专家。2015 年 5 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紫竹慧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
起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控技术独立董事。属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
    金雪军,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84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专业,1984 年至今,始终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
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系主任、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资产管理研究中心
主任。2007 年,金雪军先生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
                                    1
 事。
       杨婕,女,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4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西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表决会议
 2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
 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金雪军         10       10         7         0       0              否              2

袁琳           10       10         7         0       0              否              2

杨婕           10       10         6         0       0              否              2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沟通交流,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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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
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与我们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
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
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
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
(2016-2018年度、2019年1-9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公司战略顾问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中控智网(北
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
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3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了解与核查,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报告期内上市,无需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
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报告期内,因公司处于上市审核阶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扩大投资需
要,2019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
该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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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
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遵守对公司
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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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琳、金雪军、杨婕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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