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09 号中控科技园
F01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7,756,9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7,756,9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7.761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7.7615
(%)
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CUI SHAN 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王建新由于联系不上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7,702,646 99.9380 54,345 0.062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7,702,646 99.9380 54,345 0.0620 0 0.0000
2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7,702,646 99.9380 54,345 0.062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7,742,599 99.9836 14,392 0.016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1 44,966,896 99.8792 54,345 0.1208 0 0.0000
划 ( 草 案 )> 及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2 44,966,896 99.8792 54,345 0.1208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
3 44,966,896 99.8792 54,345 0.1208 0 0.0000
司股东大会授
3
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
4 45,006,849 99.9680 14,392 0.0320 0 0.0000
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 1、2、3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吴唯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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