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22-01-04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12 月 15 日,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
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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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1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交易人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股) (股)
内幕信息知情人/激 2021.07.01-
袁海洋 700 1,300
励对象 2021.08.31
2021.06.23-
王清寨 激励对象 4,550 5,550
2021.12.15
2021.08.13-
张兴伟 激励对象 17,009 13,009
2021.12.13
2021.10.15-
蒋志恒 激励对象 1,000 1,000
2021.11.16
2021.07.05-
周子孝 激励对象 739 400
2021.12.16
2021.07.26-
吴斌 激励对象 15,277 11,855
2021.12.15
2021.06.21-
徐问 激励对象 1,941 1,941
2021.07.27
张升豪 激励对象 2021.09.10 200
2021.08.09-
要明 激励对象 3,648
2021.08.09
徐佳怡 激励对象 2021.08.02 200
2021.07.26-
王琛琦 激励对象 1,285 400
2021.11.04
2021.06.21-
倪卫琴 激励对象 4,600 6,000
2021.11.18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在
自查期间内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公司公开信息
的分析而进行的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取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且与本
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也未泄漏有关信
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
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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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
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
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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