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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办公楼 1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5,677,7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5,677,7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5.8569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856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
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董事钟可祥先生、
   董事洪超额先生、董事钟炳贤先生、董事曾新平先生、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
   独立董事何燕珍女士、独立董事陈菡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监事会主席林浩女
   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5,677,551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5,677,551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