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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10-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
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厦钨新能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 88,941.2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 2021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92,441.20
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 3,500 万元(调增项与调减项对抵后)。关联董事洪
超额、钟可祥、钟炳贤、曾新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
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基于公司
             目前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
             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
             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调整,具
             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 9
                                                                                       占同类
                                    原 2021                            月 30 日与关                        占同类
                    交易内容关联                调整金     调整后预                    业务的   上年实际            调整原
    关联人                          年预计金                           联人累计已                          业务比
                      交易类别                    额         计金额                      比例   发生金额              因
                                      额                               发生的交易                          例(%)
                                                                                       (%)
                                                                           金额
                                                                                                                    预计增
厦门钨业股份有
                   采购原材料、接                                                                                   加采购
限公司(以下简                      10,000.00   3,500.00   13,500.00     9,944.08       1.07    7,398.01    1.60
                       受劳务                                                                                       钴等原
称“厦门钨业”)
                                                                                                                      料
                   注:1、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本期关联采购
             金额占本期营业成本比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实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类别   上年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
                                                                   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根据实际需求
        厦门钨业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10,000.00       7,398.01
                                                                                   进行采购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如
下:
       (一)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997 年 12 月 30
           公司名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155013367M           法定代表人     黄长庚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41845.92 万元
           住      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
                            工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
                            料、塑料、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
                            密刀具、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
           经营范围
                            分析检测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
                            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
                            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贸易。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厦门钨业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45,058.27              31.77%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2,193.17                8.60%
        日本国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9,021.74              6.3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厦门钨业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2,510,387.52 万元,净资产为 992,638.6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896,374.81 万元,
净利润为 95,639.5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45.97%,属于相关法律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
将就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
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经营,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
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采购或服务等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
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
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