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1-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厦钨新能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
理是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
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
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
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1,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
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
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
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
无法完全匹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外
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交易额度、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责任部门、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
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公
司管理层报告相关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
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
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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