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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3-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893,0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0,880,1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3,174.0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076,967.4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1】第 351C0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8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463,836,134.42

   减:2021 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                                  8,661,252.73
                               项目                                    金额(元)

   减: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8,097,914.26

   募集资金净额                                                        1,447,076,967.43

   减: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43,814,654.38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08,069,890.62

   减:202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545,505,949.42

   减:2021 年度手续费支出                                                    2,151.00

   加:2021 年度利息及理财收入                                             2,899,414.69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52,583,736.70

     其中,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661,252.73 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8,097,914.26 元 , 合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16,759,166.99 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 243,814,654.38 元,置换公司前期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08,069,890.62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募投建设项目 551,884,545.00 元;
     3、以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45,505,949.42 元;
     4、支付银行手续费用 2,151.00 元;
     5、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 484,075.51 元,收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2,415,339.18 元,合计 2,899,414.69 元。
     综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 资金累 计投 入募 投建 设项目
551,884,545.00 元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545,505,949.42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金 额 为
352,583,736.70 元,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余额 152,583,736.70 元的差异为
200,000,000.00 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35150198110100003295         10,403,188.9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4000163056         140,174,015.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0357001041688778               233,131.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24781075711                  1,773,400.83

   合计                                     -                       152,583,736.70

注:上述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2,899,414.69 元(均归属于

2021 年度),已扣除手续费 2,151.00 元(均归属于 2021 年度)。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1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316,167,804.88 元(含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8,097,914.26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351A016072 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对 闲 置 募集资 金进 行现 金管 理余 额
20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利多多公司稳利
上海浦东发展银
               21JG8050 期(三层
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1/11/1 2022/1/30
               看涨)人民币对公
  厦门分行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
份有限公司厦门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1/12/30 2022/3/30
    市分行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六、其他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08)。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厦钨新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7,076,967.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7,390,494.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7,390,494.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投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4)=(2)/(1)       日期           效益                   大变化
                                                                                                                                         (3)=(2)-(1)



年产 40,000 吨锂
离子电池材料产
                       否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551,884,545.00    551,884,545.00    -348,115,455.00         61.32    尚未全部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化项目(一、
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000.00      547,076,967.43     547,076,967.43         545,505,949.42    545,505,949.42      -1,571,018.01         99.7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500,000,000.00    1,447,076,967.43   1,447,076,967.43     1,097,390,494.42    1,097,390,494.42   -349,686,473.01              -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316,167,804.88 元(含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 8,097,914.2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

                                                                                 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期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 3 亿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2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共分三期,其中一、二期(合计产能 20,000 吨/年)系募投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