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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基于公司目前关联交
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经营需
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体
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
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孙世刚                  何燕珍                    陈菡




                                               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