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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编制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

议案一: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 9

议案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

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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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办公楼 105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0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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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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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                  √
       材料项目的议案》
2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
       公司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

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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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78        厦钨新能             2022/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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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其

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原件或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原件、身

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用信

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汪超

    联系电话:0592-3357677

    传真号码:0592-6081611

    电子邮箱:xwxn@cxtc.com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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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别提醒

    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

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

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

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

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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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
         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2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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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高性能三元材料产品销售需求急剧增加,公司海沧、三明、宁德、
海璟四个生产基地均处于满产状态,当前高性能三元材料产品产能已无法满足
市场需求。为迎合市场需求,紧跟公司战略步伐,根据公司的五年(2021-
2025)战略规划,本次申请在宁德基地新建 CD 生产车间,并通过设备采购安装
实现新增 70,000 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产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宁德基地将达到
年产 95,000 吨的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因公司高性能三元材料产品销售需求增加,公司海沧、三明、宁德、海璟

四个生产基地均处于满产状态,当前高性能三元材料产品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

需求。为迎合市场需求,紧跟公司战略步伐,本次计划在宁德基地新建 CD 生产

车间,并通过设备采购安装实现新增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能;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宁德基地将达到年产 95,000 吨的产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德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了本项目的建设投资。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实施主体
    企业名称: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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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3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1 日
    主要股东: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 2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                   166,122.05                     314,503.42
       负债                    110,299.96                     257,130.75
      净资产                   55,822.08                      57,372.66
     营业收入                  223,695.57                     306,098.11
      净利润                    2,206.21                       1,550.39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未经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新增总投资 244,508.68 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70,000 吨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周期为 35 个月。

    (二)产品方案
          产品类型                    主要应用领域               预计产能
      高性能三元材料                国内外电动汽车             70,000 吨/年

    (三)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 2025 年 8 月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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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44,508.68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高性能三元材料产品销售需求增加,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缓解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产能和交期压力,满足客户需求。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多年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是国内较早开始锂离子

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探索的企业之一,一直为国内外主要锂电池生

产企业供应高质量正极材料产品,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方面积累了丰

富经验。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工艺成熟可靠,具备可行性。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公司正极材料出货量

头部地位。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

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综

合实力。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实现扩能增效。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大,体现规

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分析

    (一)技术风险

   技术上,因存在公司核心技术被赶超、锂电池被其他类型电池替代、三元

材料被其他材料的替代风险,公司将加大研发和产能投入力度,持续保持较好

的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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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成本及原料供应上,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与

上游企业的战略合作,保障原料供应安全;在采购方面采取有弹性的按销售订

单锁定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三)市场风险

   市场上,国内众多锂电新材料企业也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大产能,未

来技术和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锂电产业头部效应愈发明显,优质客户越来越成

为各大供应商追逐的对象,客户端竞争态势也进一步加剧。公司将提高产品技

术水平、提升产品稳定性、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使产品在成本和技术方面均

具有竞争优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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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升公司战略定位,丰富公司产品线,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 10,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氢能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氢能公司”),并
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16,457.00 万元以非公开协议受让方式购买厦门钨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持有的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升公司战略定位,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拟投资 10,000.00 万元设立
全资子公司氢能公司,并以非公开协议受让方式收购厦门钨业持有的贮氢合金
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铭国际”)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
省国资委”)备案确认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厦门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
评报字[2022]第 4023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公司已
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
格为 16,457.00 万元。
    厦门钨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截至本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厦门钨
业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除外)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主要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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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同一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接受劳
务合计 33,028.82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917.23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合计 246.01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租赁房
屋(租出)合计 74.97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其他关联交易(代付电费等)合计
3,775.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1%以上,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主体
    公司计划在福建省厦门市新设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
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作为本次资产收购的主体,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股东: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场所: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暂定地址,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
售;储能技术服务;加氢及储氢等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关联交易相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钨业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关联关系的认
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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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      1997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黄长庚
  注册资本      141,845.9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办公地址
                22 层
  主营业务      专注于钨钼、稀土和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三大核心业务
                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
                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
                塑料、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
                具、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
  经营范围
                检测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
                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
                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
                品另行报批);加工贸易
 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 月-6 月)
     总资产                 3,242,089.30                3,746,541.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96,094.48                  994,556.38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85,219.57                2,415,80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8,053.41                  90,832.08
    的净利润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厦门钨
业和厦钨新能各自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各自资产进行
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
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厦钨新能不存在与厦门钨业及
厦门钨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也不存在厦门钨业与厦钨新能的高
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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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厦门钨业持有的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即中
铭国际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运营情况
   本次拟受让的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包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贮
氢合金材料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设备、办公(电子)
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是与贮氢合金业务资产相关的专利。交易标的整体运营
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2021.12.31              2022.06.30
               流动资产                      15,358.25               18,418.36
             非流动资产                       939.10                  938.05
               资产总计                      16,297.35               19,356.41
               流动负债                       1,865.57                1,716.84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1,865.57                1,716.84
                净资产                       14,431.79               17,639.57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五)关联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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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
价格标准
     3.评估对象: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产组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因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
理地反映交易标的的价值,所以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
果
     5.评估结论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在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的
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净资产(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14,431.79 万元,评估价值 16,457.00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2,025.21 万元,增值率为 14.03%。
     6.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本次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福建省
国资委的备案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标的资
产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中铭国际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本次标
的资产评估作价为 16,457.00 万元。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铭国际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评估方法,其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6,005.29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6,457.00 万元,因为收益法可以体现资产的整体价值,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
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
产组价值,所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市场价值为 16,457.00 万元。并且,该评估结果已
通过福建省国资委评审备案(评备 2022-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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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所
确定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
准)
     转让标的: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
       (二)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通过福建省国资委评
审备案的评估值作为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格。
     经评估,转让标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431.79 万元,评估价值 16,457.00
万元,评估增值 2,025.21 万元,增值率 14.03%。评估结果已通过福建省国资委
的 评 审 备 案 ( 评 备 2022-63 号 ) , 并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 转 让 价 格 确 定 为
16,457.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签署资产交割凭
证,资产交割凭证签署之日视为转让资产所有权转让至乙方。
     资产交割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四)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租赁厂房
     鉴于贮氢合金材料业务所涉相关厂房等建筑物无法转让,目前贮氢合金生
产使用厂房等建筑物,由甲方以租赁方式租赁给乙方,租金按照甲方与厦钨新
能已签署租赁合同标准执行,即按照 15 元/月/平方米的价格,按照实际使用面
积 6,935.10 平方米支付租金,交易价格为 104,026.50 元/月,租金按季度支付,
租赁期限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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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工安置
    甲方贮氢合金材料业务所属相关人员将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乙
方承接。为本次甲方转让标的资产之目的及相关职工权益的充分保护和劳动关
系的稳定过渡,甲方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了《贮氢合金制造部职工安置方案》。
    3.债权债务处置
    甲方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起所属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接;甲方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及
时履行债权人同意或债务人通知程序。
    4.共有专利权属登记变更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相关发明专利共计 16 项,其中 6 项专利为厦门钨业与
其他权利人共有,相关共有方已同意待转让协议签署后,将厦门钨业的专利权
属部分转让给受让方。
    因为自资产交割凭证签署之日起,交易标的涉及的专利即转移至受让方,
而不论该等专利是否已实际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所以若由于变更登记未完成等
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受让方对上述专利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
    5.交易标的转让涉及的税费
    本次转让涉及的各项税费(如有),由甲乙双方各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缴纳。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本次交易风险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有关规定“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
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
开协议转让方式”。本次交易将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厦门钨业作为转让方已
将受让资产的协议转让事项报告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获福建省
国资委批复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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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受让资产的权属清晰,未设定抵押等其他限制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或其他争议,但本次交易涉及的债务主要系买卖合同关系所形成的应付账款,
相关的债务承接尚需债权人同意,且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债权人同意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贮氢合金(镍氢电池负极材料)系制作镍氢电池的重要材料,主要应用于
动力电池领域和储能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具有一
定的业务协同性。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进入公司体内,将有利于贮氢合金材料业
务的发展,进一步丰富厦钨新能在新能源材料的产品线,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厦
门钨业和厦钨新能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独立性。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

事钟可祥、洪超额、钟炳贤、曾新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

产的定价是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并

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允,有利于丰富

公司产品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

钨业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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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

产的定价是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并

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允,有利于丰富

公司产品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

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的关

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厦门钨业聘请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涉及转让的贮氢合金材料

相关业务资产进行了评估,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我们认为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综上所述,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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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厦钨新能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

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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