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12-15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厦
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的实际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
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审计委员签名:
陈菡 何燕珍 钟炳贤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