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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04-2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
新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菡女士、何燕珍女士、钟炳贤先生,
其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公司独
立董事陈菡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
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
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九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钟炳贤委
员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为: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中国(福建)自由
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1 年
度现场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汇报,并
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中国(福建)自由
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1 年
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联人名单》,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2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在关联委员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
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协议受让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在关联委员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2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
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在关联委员钟炳贤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
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
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
委员钟炳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
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委员
钟炳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
一季度财务报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均履行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审计工作中,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
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
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
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
高议事效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汇总报告》之委员签字页]


委员签名:




             陈   菡               何燕珍                   钟炳贤




                                             日   期: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