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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4-2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
司提交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一、专项说明
    (1)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18,035,003.54 元,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均处于受
控状态。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报告期末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为 318,035,003.54 元,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净资产 50%。
    (2)对外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孙世刚                  何燕珍                  陈   菡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