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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金洪先生、侯孝亮先生、钟可祥先生、钟炳贤
先生、曾新平先生、姜龙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提名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等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孙世
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
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浩女士、曾连秀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4 月 22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金洪,男,汉族,1967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厦门钨品厂钨车间班长、生产总调度、钨车间副主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
司生产科副科长,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金洪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景仁昭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9597%的财产份额。杨金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侯孝亮,1966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福建人,硕士学历,历任福建省机
械厅计划处干部、福建省拖拉机厂生产科干部、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科员、福建
省机械厅计划处副主任科员、福建省机械厅办公室主任助理、主任科员、福建省
经贸委运行处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
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
员会书记、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
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处长、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福建省冶金(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党委副书记。
    侯孝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孝亮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钟可祥,男,汉族,1973 年 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
共党员。曾任厦门钨品厂值班长、团委书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钨车间副主
任、钨车间主任、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总
经理、厦门钨业副总裁。现任厦门钨业常务副总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钟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可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钟炳贤,男,汉族,1976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总经理、纪委书记兼监察审计部总经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钟炳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炳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曾新平,男,汉族,1977 年 12 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北京
项腾技术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鑫浩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专家,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厦门厦钨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曾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新平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姜龙,男,汉族,1980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历任厦门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制造三部班长、副经理和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总经理。
    姜龙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明智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7.1166%的财产份额。姜龙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世刚,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院
士,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自然科学学部主任,兼任中国化学会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
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于 2005 和 2007 年分别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和国际电
化学会会士。担任国际杂志 ElectrochimicaActa 副主编,J.Electroanal.Chem.,
ACSEnergyLett.,J.SolidStateElectrochem.,Electrochem.EnergyRev.,NationalScience
Review、FunctionalMater.Lett.等编委,《化学学报》、《化学教育》和《光谱学与光
谱分析》副主编,《电化学》主编。长期从事电化学、表界面科学和能源电化学
研究。发展了系列电化学原位/工况谱学和成像方法,从分子水平和微观结构层
次阐明了表界面过程和电催化反应机理,提出了电催化活性位的结构模型。创建
电化学结构控制合成方法,首次制备出由高指数晶面围成的高表面能铂二十四面
体纳米晶,显著提高了铂催化剂的活性,引领了高表面能纳米材料研究领域的国
际前沿。曾主持国家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创新研究群体、国家 973
重点项目等科学基金项目。发表 SCI 收录论文 600 余篇,他引 23000 多次,授权
发明专利多件。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
等奖。获中国化学会电化学委员会首届“中国电化学贡献奖”,中国光学学会和中
国化学会“中国光谱成就奖”,国际车用锂电池协会“终身成就奖”,中法化学讲座
奖,国际电化学会授予“BrianConway”奖章。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
    孙世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孙世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何燕珍,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市政协委员。二十多年来,长期从
事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国内外发表论文将数十篇,主持或
作为第一合作者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承担多项企业管理咨询工作,
担任多家企业管理顾问,系统地在校和为企业讲授专业课程,被邀为国内的
社会团体和组织开设管理讲座,在国内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何燕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何燕珍女士未曾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陈菡,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博士,
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
    陈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菡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浩,女,汉族,1976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
份有限公司钨钼材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经营分析主管。现任厦门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浩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曾连秀,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
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经营分析科长、厦门钨业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
    曾连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连秀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