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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瑞声:海天瑞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4-20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
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及报告工作。

                                     1/6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
过程中,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
业收入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2 年营业收入增 2022 年 营 业 收
         2022 年          30%             25%
 归属期                                              长率 30%            入增长率 25%
                                                                         2022 年和 2023
                                                     2022 年和 2023 年两
 第二个                                                                  年两年累计营业
         2023 年          70%             55%        年累计营业收 入增
 归属期                                                                  收 入 增 长 率
                                                     长率 200%
                                                                         180%
                                                                         2022 年 、 2023
                                                     2022 年、2023 年和
 第三个                                                                  年和 2024 年三
         2024 年         125%            100%        2024 年三年累计营
 归属期                                                                  年累计营业收入
                                                     业收入增长率 425%
                                                                         增长率 38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 2022 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
2022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2 年营业收入值,2023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2 年
度与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

    2、本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
业收入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2/6
 第一个                                                2022 年营业收入     2022 年营业收入增
             2022 年        30%                25%
 归属期                                                增长率 30%          长率 25%
                                                       2022 年和 2023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
 第二个
           2023 年           70%             55%       两 年累计营 业收    两年累计营业收入
 归属期
                                                       入增长率 200%       增长率 18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 2022 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
2022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2 年营业收入值,2023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2 年
度与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之和。

    3、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考核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
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
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
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对应考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3 年营业收入     2023 年营业收入增
            2023 年        70%                55%
 归属期                                                增长率 70%          长率 55%
                                                       2023 年和 2024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
 第二个
           2024 年       125%              100%        两年累计营业收      两年累计营业收入
 归属期
                                                       入增长率 295%       增长率 255%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 2023 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
2023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3 年营业收入值,2024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3 年
度与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之和。

    4、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