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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瑞声:海天瑞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9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杨涛、张东
晖,非独立董事志鹏,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杨涛先生担任。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于同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
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张蔷薇、杨华,非独立董事贾
琦,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蔷薇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以上议案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30 日        1、《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     获得一致
二十四次会议                   议案》                            通过
                               2、《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0 年第
                               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审议通过了:                      以上议案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22 日        《关于聘任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      获得一致
二十五次会议                   事务所为 2020 年度母公司单体财    通过
                               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以上议案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19 日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获得一致
二十六次会议                   2、《关于 2020 年度母公司单体     通过
                               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以上议案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20 日        1、《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合   获得一致
二十七次会议                   并)的议案》                      通过
                               2、《关于批准报出 2018-2020 年
                               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财务报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以上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日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    获得一致
二十八次会议                 务报告的议案》                   通过
                             2、《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上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2 月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       获得一致
一次会议                     案》                             通过

二 届 审 计 委 员 2021 年 10 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上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月 15 日   《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获得一致
                             选聘招标的议案》                 通过
二 届 审 计 委 员 2021 年 10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以上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月 26 日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获得一致
                             的议案》                         通过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3、《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1 年第
                             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
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
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基本有效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
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