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海天 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 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及审批权限,严格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秦 勇 杨 华 张蔷薇 日期: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