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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瑞声:海天瑞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3年4月27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
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
议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30.00元/股调整为29.7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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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并以授
予价格29.7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海天瑞声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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