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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2-1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深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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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科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
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
场,并办理签到手续。股东签到时,应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
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
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内
容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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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或者说明。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须现场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的表决
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特别提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相关检查,检查通过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
场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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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 15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德先生

五、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 9:15-15:00。

七、会议程序: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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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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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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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涉及的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
份总数及其他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立信[2020]验字第 ZA90584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6,650,674 元变更为 75,534,232 元,公司股
份总数由 56,650,674 股变更为 75,534,232 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
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深圳市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
更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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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1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股,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普通股 18,883,558 股,于 2020 年 10 月
          创板上市。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534,232
    2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3
          计【】股。                             75,534,232 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
                                                 报》、《证券日报》等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4                                            会指定的报刊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
          信息的媒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的网站。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
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修改结果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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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与公司类型发生变更、公司章程拟进行修订,为便于实
施公司变更登记,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予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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