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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031,6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031,6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8.884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88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韩慧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流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
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2,030,903 99.9985        764    0.0015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
   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2,030,903 99.9985        764    0.0015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
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