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昕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昕,其基本情况如
下:
宋昕先生,1974 年生,本科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学,四级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2002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
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1 年 2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
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程女士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公司传真:(0755)861111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宋昕
2021 年 2 月 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宋昕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