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 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本 年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 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宋昕 韩慧博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