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宏华数科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0,440,3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0,440,3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6.368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36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何增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0,440,3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0,440,3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0,440,3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0,440,3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公 2,038,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 司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38,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38,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2,038,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管理层
全权办理公司
4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律师、黄乔乔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