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宏华数科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
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以下所列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
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数量(股) 数量(股)
董事会认为需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1 胡明杰 要激励的其他 200 2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
2 陈旻 要激励的其他 2021 年 7 月 19 日 200 0
人员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
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
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具体情况、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及参与人员、参与情况等,
确认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
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