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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2  

                        公司代码:688789                              公司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宏华数科         688789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俞建利                             胡静
         电话           0571-86732193                      0571-8673219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电子信箱          honghua01@atexco.cn                  honghua01@atexco.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206,604,379.56     2,042,762,339.26               5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19,281,889.50     1,685,161,109.18               61.3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59,659,500.56        462,013,450.41               2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784,060.80        123,077,433.54               2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5,455,075.47        118,049,011.37               23.2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68,334.14        45,826,609.68             59.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0                 7.91   减少1.8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3                 1.62             12.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3                 1.62             12.9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2                 5.70   增加1.22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7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的股份数量
                                   (%)                      数量
                                                                              量
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4.32    17,250,509    17,250,509      17,250,509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                                                                   质
                        其他       12.17    14,656,825               0             0         12,977,5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押
                        境内非
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
                        国有法     11.43    13,760,500    13,760,500      13,760,500   无              0
公司
                        人
                        境外法
漢加發展有限公司                    9.58    11,542,397    11,542,397      11,542,397   无              0
                        人
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    境内非
                                    5.78     6,966,839        6,966,839    6,966,839   无              0
公司                    国有法
                          人
                          境外法
UBS    AG                            1.97      2,367,079   2,215,277     2,215,277   无            0
                          人
宁波穿越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86      2,237,504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
陈捷                                 1.58      1,906,744           0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泰州瑞洋立泰精化科技
                          国有法     1.20      1,450,000           0             0   无            0
有限公司
                          人
                          国有法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14      1,377,500   1,377,500     1,377,50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法人股东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鑫数码科技
说明                                有限公司、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小团先生控
                                    制。
                                    2、Huang Bo(黄波)女士是法人股东漢加發展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并同
                                    时 0 持有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68%股权。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