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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为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9-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艾为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部到账,
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4-0004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备案号
号                                                  投入金额
                                                                  2020-310112-65
1    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4,164.59       44,164.59
                                                                    -03-007596
                                                                  2020-310112-65
2    5G 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21,177.05       21,177.05
                                                                    -03-007593
                                                                  2020-310112-65
3    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36,789.12       36,789.12
                                                                    -03-007598
                                                                  2020-310112-6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824.76       40,824.76
                                                                    -03-007425
                                                                  2020-310112-65
5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73,858.20       73,858.20
                                                                    -03-007426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30,000.00       30,000.00         -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
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7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规
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


                                   -3-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