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为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艾为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为电子”、“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艾为电子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953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8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

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
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
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
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

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


                                     3
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艾为电子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
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
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24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