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参股公司受让关联方所持部分标的股权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事前审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从谨慎性角度考虑自愿 参照关联交易形式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莉黛、王国兴、胡改蓉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