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为电子:艾为电子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上海艾为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马莉黛女士、胡改蓉女士、
郭辉先生,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马莉黛担任召集人,符合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
 31 日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4 日         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16 日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2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
月 25 日     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财务及内控等
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勤勉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审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鉴于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整体审计需要,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
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
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秉持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
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马莉黛、胡改蓉、郭辉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