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艾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资料后,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
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第一季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莉黛、王国兴、胡改蓉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