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
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
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
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湖
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6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0.0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 7,030 万
元增至 9,380 万元,总股本由人民币 7,030 万股增至人民币 9,380 万股。公司已
完成发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
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后启用。鉴于公司已完成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拟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形成新的《湖南华纳大
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2,350 万股,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80 万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元。
第十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 第十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
总数为【】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总数为 93,800,00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于本公
议通过后生效。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