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1-00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9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3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30.8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24,270,000.00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654,751.4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2-1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已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设备采购、材料费、研发费、人员工资
及其他制造费用、工程费用等,鉴于该等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且
零碎,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
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因此,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在材料采购时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预先不按募
投项目加以区分,直接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统一支付;同时,若以募集资
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工资,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研发人员工资的情况,
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薪酬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同时考虑到公司
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
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工资等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
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
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基
本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
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材料领用情况及相关人员费用,按月编制
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财务总监复核,内部审计部门审核,
董事长进行审批。
2、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单,并经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再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
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
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
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
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
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台账。
4、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
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次月从
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
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
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
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
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
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
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
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