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1 年 11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
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
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
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
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
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
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
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
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
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变更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
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
销售费用 -3,980,111.80 -678,367.85
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
营业成本 3,980,111.80 678,367.85
业成本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