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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纳药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纳
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华纳药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19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2,427.00 万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6,861.5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65,565.4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字(2021)2-1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                                                           2,900.06      2,642.73
         续建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                                                           6,567.09      2,259.97
         续建
   3     年产 30 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                 16,499.04      4,926.30

   4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9,428.03      2,586.57
                        注1
   5     药物研发项目                                         30,171.25      8,788.46

                              合计                            65,565.48      21,204.03
注 1:药物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 303.90 万元应付未付款项。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一期)续建”。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
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待支    利息收
                         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募   累计投   付合    入扣除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集资金总额   入比例   同尾    手续费    节余金额
                         资金额
                                                           款      后净额
  年产 1000 吨高端
  原料药物生产基地
                     2,900.06  2,642.73    91.13% 170.49     27.42     114.26
  建设项目(一期)
        续建
注:1、待支付合同尾款为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
过一般账户进行支付;
2、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性药物公司”)负责建
设,目前手性药物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手性药
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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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工程建设,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
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故而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年产 1000 吨高端原
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114.26 万元(实
际金额以根据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节余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公
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
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对“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予以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
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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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审慎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薛   冰                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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