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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纳药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经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
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该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
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
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吴淳、康彩练、张鹏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