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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川瑞可达连接
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
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
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栾大龙、苏文兵、张超
                                                      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