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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2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钱芳琴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逐项
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其中,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如下
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40 万股(含 3,240 万股),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
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
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
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 司 本次 向特 定 对象发 行 股票 的募 集 资金不 超 过 70,000.00 万元 ( 含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44,659.10              39,5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9,524.16                9,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75,183.26              7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4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4 号)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2021 年 1-9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5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可达 2021 年 1-9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
专字[2022]230Z0535 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就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苏州瑞可达连接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领域的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