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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0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
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
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栾大龙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1986 年 8 月至 1988 年 7 月任湖南株洲 331 厂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1988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海军驻洛阳航空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2002 年 3 月至退休
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京
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苏文兵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商学院任教,目前为商学院会计
学教授;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江苏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
大全凯帆开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超先生,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苏州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
务所律师;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16 年 3 月
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
上述会议。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
告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栾大龙       7            7           0            0            否

 苏文兵       7            7           0            0            否

  张超        7            7           0            0            否
   2、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加   实际参
 事姓名
          会议次   加会议   会议次   加会议       会议次 加会议      会议次   加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栾大龙     —      —        —       —           1        1          1       1

 苏文兵     4           4     —       —           —       —        —      —

  张超      4           4     —       —           1        1         —      —

   3、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事姓名                                                              参加会议
 栾大龙             3                         3                         否

 苏文兵             3                         3                         否

  张超              3                         3                         否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我们独立勤勉,诚信履职,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
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
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
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分别发
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名称                                     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度至 2020 年度关联
                     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
交易情况的议案》
                     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全
交易预计的议案》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度,未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
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
审计工作。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我们认为
2021 年度未发生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前,能够遵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
度,继续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从而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6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
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
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暂不存在需
予以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坚持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
会 2021 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我们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
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
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
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
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栾大龙、苏文兵、张超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