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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
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企业
内部控制,并有效实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
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 2022 年度拟向董事发放薪酬/津贴的
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董事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八、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进行有效
的财务及资金管理,担保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无偿提供担保,不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林中、周勇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