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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0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可达
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并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依法独立承办
审计业务,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
定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
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进行有效
的财务及资金管理,担保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无偿提供担保,不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林中、周勇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