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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我们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
义务,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苏文兵、张超、黄博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苏文兵担任。
    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
事项相关工作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2021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江苏艾立可财务核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三)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4 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四川瑞可达财务核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
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
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
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现公司的合规运营。
    5、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
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