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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2022-06-16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12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8-2-1
8-2-2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12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9 日下发的《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2]12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
问询函》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
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除另有说明外,本专项核查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一致。

    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8-2-3
                                                          目录

1.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 5

2.关于前次募投 ...................................................................................................................... 12

3.关于财务性投资 .................................................................................................................. 20




                                                          8-2-4
    1.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预备费 1,159.75 万元;(2)发行人将预备费认定为资本性支出,主要原因为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收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的《关于瑞可达连
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方案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在原有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增设地下或
楼顶停车场,并新增外立面幕墙建设,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投项目预备费完成
上述工程建支出。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将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增
加为本次募投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履行的相应决议程序,是否导致本次发行方
案生变化;(2)发行人将相关预备费金额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1 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规模
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将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增加为本次募投
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履行的相应决议程序,是否导致本次发行方案生变化;发
行人将相关预备费金额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收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的《关于瑞
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
设方案的说明》,说明中涉及停车场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的建设系施工方案的调整,
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的增加,不会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备费主要用于项目在建设期内及竣工验收后可能发生的
事项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的部分。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
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8-2-5
      在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后,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调减 1,700.00 万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8,3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44,659.10           39,5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9,524.16            9,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300.00           19,300.00
                  合计                            73,483.26           68,30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如本次证
券发行方案出现以下情形,应当视为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
应当撤回本次证券发行申请重新申报,具体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
增加新的募投项目;(3)增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
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减少募集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其对
应的认购股份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
增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会导致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
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且独立董事已对调
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募集
资金方案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1 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
规模合理性


                                    8-2-6
     1、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4,032.29 万元,交易性金融
 资产 9,279.63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中包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312.70 万
 元以及票据保证金 2,660.58 万元。

     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①2022 年 3 月末现金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43,311.92
  其中:②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312.70
           ③应付票据敞口                                                  20,036.42
  剩余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①-②-③)                                         2,962.81

     2022 年 3 月末,在综合考虑前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应付票据的兑付需求
 情况下,公司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仅有 2,962.81 万元,难以满足公司日益扩大
 的运营资金需求,有必要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流动资金需求也快速增长,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余额                          5,142.39   应付票据                      13,754.97
应收账款余额                       40,629.30     应付账款                      35,426.81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11,984.57     合同负债                         675.78
预付款项                                468.67   应付职工薪酬                   1,694.82
其他应收款余额                          355.27   应交税费                         361.85
存货余额                           27,038.94     其他应付款                       202.6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85,619.14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52,116.84
                            流动资金需求                                       33,502.29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为 33,502.29 万元,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发
 展,流动资金需求缺口将进一步扩大。



                                           8-2-7
    (1)测算方法

    公司以 2019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
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
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
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预测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4 年末流动资金需求额-2021 年末流动资金需求额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
应收款+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
税费+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0,172.35             61,038.75          50,837.65
营业收入增速                 47.73%                20.07%             12.98%

    按照 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 26.93%,采取收入百分比
法测算(本营业收入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公司未来三年流
动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数据       2024 年测算
营业收入                     100.00%              90,172.35        184,387.28
应收票据余额                      5.70%            5,142.39         10,515.32
应收账款余额                  45.06%              40,629.30         83,080.07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13.29%              11,984.57         24,506.44
预付款项                          0.52%             468.67            958.35
其他应收款余额                    0.39%             355.27            726.46
存货余额                      29.99%              27,038.94         55,290.07

                                    8-2-8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94.95%           85,619.14      175,076.72
应付票据                        15.25%           13,754.97       28,126.61
应付账款                        39.29%           35,426.81       72,441.86
合同负债                         0.75%             675.78         1,381.86
应付职工薪酬                     1.88%            1,694.82        3,465.63
应交税费                         0.40%             361.85          739.93
其他应付款                       0.22%             202.60          414.28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57.80%           52,116.84      106,570.16
    流动资金需求                37.15%           33,502.29       68,506.55
  流动资金新增需求                                               35,004.26
    注:上述营业收入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在 2024 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将达到 68,506.55 万元,
较 2021 年末流动资金新增需求为 35,004.26 万元。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进一步
发展、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产品布局更加完善,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持续提高,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同步增长,现有现金资产无法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均已有明确用途,在扣除有明确用途的资金
后,公司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仅有 2,962.81 万元,难以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运
营资金需求;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为了保证日常营运资金的需要,
公司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需求约为 35,004.26 万元,远大于本次募投补流的
19,300.00 万元。因此,从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及未来的资金缺口等方
面分析,公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有必要性,规模也小于测算的资金需
求,规模合理。

    3、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1 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规
模合理性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1 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
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发行
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通过配
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
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8-2-9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非资本性支出      补流占比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39,500.00         906.51         1.33%
 2       研发中心项目                         9,500.00         253.24         0.3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300.00       19,300.00       28.26%
                合计                         68,300.00       20,459.75       29.96%

       公司本次发行计划使用 19,3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新能源
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预备费金额合计
为 1,159.75 万元,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本性支出,视同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关非资本性支出合计共
20,459.75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8,300.00 万元,补流及视同补流资金占本次募
集资金比例为 29.96%,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问题 21 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补流规模具备合理性。

       二、核查过程

       1、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复核公司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
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调整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公
告文件、公司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3、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测算表,复核了测算金额的准确性
和合理性。

       4、取得公司货币资金等现金资产的明细表,核查其具体构成情况,访谈发
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计划。

       5、依据发行人过往三年财务数据并采取收入百分比法对发行人在 2022-2024
年的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进行模拟测算,分析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


                                    8-2-10
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系施工方案的调整,不
涉及募投项目内容的增加,不会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出于谨
慎性考虑,调整了募集资金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发行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会导致发行方案发生重大
变化。

       2、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
资金,具备合理性,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于补流及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共
20,459.75 万元,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及业务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相符,从公司现
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及未来的资金缺口等方面分析,公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已经过谨慎测算,具备合理性。此外,本
次发行人补流及视同补流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为 29.96%,未超过募集资金
总额的 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1、《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8-2-11
    2.关于前次募投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为
21,471.42 万元、26,583.22 万元、13,455.33 万元、3,112.00 万元,产能利用率为
104.49%、92.36%、24.94%、23.78%;(2)本次募投研发中心项目涉及通信连
接器的研发;(3)前次募投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通信连
接器产能 1,900 万套/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3.60%,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
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19.52%。

    请发行人说明:(1)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
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2)截至
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结合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前次募投项目
是否按计划推进,预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
收入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

    1、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
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通信连接器产品业务收入为 21,471.42 万元、26,583.22 万元、
13,455.33 万元和 3,112.00 万元,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通信收入呈现下降趋
势,主要系公司通信连接器产品销售收入受下游基站建设进度的影响所致。

    近年来,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处于 4G 普及逐步转向至 5G 发展的阶段,5G 通
信基站处于从无到有的阶段,组网建设需求旺盛,而且未来 5G 网络覆盖需要布
局更多的站点,新的基站建设产生了连接产品的增量需求,通信基站设备行业市
场需求向好。我国 5G 网络建设自 2019 年开始逐步进入高峰期,2019 年新建 5G
通信基站的约 13 万站,到 2020 年末国内已经建设了约 71 万个 5G 基站。2021


                                  8-2-12
年度,中美贸易纠纷、运营商资本投入计划等因素的影响,我国 5G 网络建设有
所放缓。

    公司的通信连接器产品作为 5G 通信基站的关键元器件,受下游建设速度变
化影响明显。2019 年度系 5G 商用元年,下游开始进入建设旺季,公司当年度通
信领域实现销售收入 21,471.42 万元。2020 年度延续了上年旺盛的发展趋势,公
司该类业务收入较上年进一步了 23.81%,销售收入达 26,583.22 万元。2021 年度
5G 网络建设有所放缓对公司通信领域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年度公司通信业
务收入仅为 13,455.33 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2022 年一季度,随着 5G 基站建
设稳妥有序地推进,公司通信领域实现销售收入 3,112.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74.42 万元,涨幅为 45.59%。

    虽然目前因为中美贸易纠纷、运营商资本投入计划等因素的影响,我国 5G
网络建设有所放缓,但从长期来看,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以及下游需求的拉动
下,5G 基站建设作为通信基础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依旧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先后出台各项政策以有效支撑 5G 应用和数字经济的
创新发展,并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稳步推进 5G 高质量精品网络建设。2021
年 7 月,工信部等十部门颁布的《5G 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中
明确规划到 2023 年,每万人拥有 5G 基站数超过 18 个,5G 用户普及率超过 40%。
2021 年 11 月,《“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 2025 年,每
万人拥有的 5G 基站数将从 2020 年的 5 个上升到 2025 年的 26 个,5G 用户普及
率将从 15%提升到 56%。上述各项政府支持政策的推出为通信连接器产品的需
求增长提供间接政策支持,亦是发行人通信领域收入来源的重要保障。

    从下游需求来看,2020 年,全球通信连接器的市场规模增长到 144.77 亿美元,
2014-2020 年该领域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7%,高于同期全球连接器总
市场规模的增速。2020 年全球连接器市场中通信领域是连接器第一大应用领域,
随着 4G 网络的深度覆盖和 5G 网络建设的推进,在可预见的未来,通信领域连
接器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根据 Bishop & associates, Inc.的预测数据,至
2025 年全球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215 亿美元。




                                  8-2-13
               2014-2025 年全球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




   数据来源:Bishop & associates, Inc.

    随着我国 5G 建设有序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原有 2G 和
3G 基站未来将逐步升级为 4G 和 5G 基站,为连接器行业带来存量升级的替换需
求。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进程的加快,通信连接器作为通信设备的关键部
件之一,市场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2014-2025 年中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




   数据来源:Bishop & associates,Inc.

    根据 Bishop & associates, Inc.统计数据,2019 年中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为
62.67 亿美元,到 2025 年我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亦将达到 95 亿美元。

    综上所述,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通信领域曾出现收入下滑,但从国家发展政策


                                         8-2-14
层面及下游需求来看,未来通信领域仍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公司通
信领域收入的暂时性下滑不会对未来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

    (1)通信领域的研发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石

    通信和移动互联网是连接器行业的重要下游行业,通信领域亦是连接器第一
大应用领域。公司成立之初以射频、低频连接器产品为基础开始进入通信系统领
域,深耕通信设备行业多年,自主研发并推出多项通信领域核心技术及产品,通
信领域业务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核心业务之一,未来亦将是公司业务版图不可或缺
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巩固自身在通信领域的优
势地位,抓住 5G 组网的市场契机,一方面继续以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强化公司
与现有通信设备制造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利用新产品、新技
术,切入其他通信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促进公司在通信设备领域的收入持续增长。

    通信行业是显著的技术驱动型领域,从早年的 GSM 网络到目前的 5G 技术,
移动通信技术的每一次迭代都为通信连接器带来较大的增量空间,发行人自身亦
凭借通信领域的技术储备抓住了发展机会,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

    (2)通信领域的研发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

    工信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中明确,未
来我国将重点发展高频高速、低损耗、小型化的光电连接器;围绕 5G 网络、工
业互联网建设,重点推进高速传输连接组件。由此可见,未来 5G 移动通信、物
联网的高频、高传输速度等应用场景中,对连接器的传输速度、智能化和模块化
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信行业对于连接器的具体需求除了通信基站、基站控制器等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外,还包括数据中心、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以及车载电子、车内以太
网、物联网等雷达控制信号以及音频视频传输信号设备。5G 时代对数据的传输
速率、数据量等均提出了新要求,多信号传输、智能化连接未来将成为通信连接
器的主要需求方向,通信领域亦将是未来连接器应用增速最快的市场。

    公司顺应上述通信连接器市场的发展趋势,在通信领域拟开展通信集成化研
究,顺应连接器应用设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

                                 8-2-15
    (3)通信领域的研发能够有效支撑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

    公司本次募投中针对汽车电子的车载高速连接器研发系以公司射频通信技
术储备为基础的技术开发。随着 5G 网络的完善、智能网联车市场规模的扩大、
汽车自动化等级的提升,汽车数据的传输速率进一步提升。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
趋势使得汽车的动力系统、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系统和娱乐影音系统都发生
重大变革,车载高速连接器的使用量和要求同步提高。目前适应电动智能汽车的
车载高速连接器主要应用于信息娱乐系统、以自动驾驶为主要需求的汽车安全系
统和车内高速网络系统。在智能网联汽车新的电气架构下,整车厂对车载以太网
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为适应新一代汽车电子架构对更高传输速率、更高频率的连接器的需求,公
司计划研发千兆以太网传输速率的车载高速连接器,实现汽车数字信号的超高速
传输。而上述超高速和超高频的信号数据传输的实现,需要在公司现有通信领域
核心技术及应用性技术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汽车领域对连接器更高安全性要求及
资讯娱乐、无线互联、远程信息处理、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数据连接中的具体需求
实施进一步的研发。

    综上所述,公司在通信领域的相关研发具有必要性,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企
业必须与时俱进,亟需为未来在通信领域各类新的应用场景研发和储备技术,以
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利用行业最新技术进行持续不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
实现业务水平升级,强化公司技术竞争力的同时,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合理延伸和
强化提供重要抓手。

    (二)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结合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预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参见本回复第 2 题之“一、(一)1、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
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2、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预
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8-2-16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行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经容诚会计师
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58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收到前次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立即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工
作。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2 年,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计划
分六个阶段实施完成,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第1年                                   第2年
     建设周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施工
装修阶段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注:“Q1”是指项目开始日后的第 1-3 月,“Q2”是指项目开始日后的第 4-6 月,“Q3、Q4”
以此类推。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本项目按照预计进度进行,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
已经如期完成,正在进行工程施工,预计将于 2023 年一季度完成工程施工进入
装修阶段,后续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实施本项目。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20,296.21 万元,
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额:34,983.34[注]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20,296.2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20,296.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                                 2021 年:10,909.79
                                                        2022 年 1-5 月:9,386.42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高性能精密连接
                  33,107.31    25,000.00 10,296.32          33,107.31   25,000.00        10,296.32
器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9,983.34    9,999.89        15,000.00    9,983.34   [注]9,999.89
     合计         48,107.31    34,983.34 20,296.21          48,107.31   34,983.34        20,296.21
    注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83.34 万元,低于前次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额。


                                           8-2-17
    注 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9,999.89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16.55 万元
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募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实际使用了
10,296.32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购置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设计、招标
等费用和建筑工程进度款。尚未使用的 14,703.68 万元募集资金中,已确定用途
的有 9,748.00 万元,系应付重庆市双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款,公司将
在达到付款条件时及时支付。公司前募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和已
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为 20,044.32 万元,占该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额的
80.18%。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照预定计划正常推进,项目进展顺利。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照预定计划正常推进,项目进展顺利。
未来通信领域仍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公司通信领域收入的暂时性下
滑不会对未来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前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实现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核查过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通信领域收入下降的原因以及对未来收
入和前募预计效益的影响。

    2、查阅通信领域的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访谈公司技术负责人,了解公司通信领域未来研发方向及必要性。

    4、查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5、获取前次募投项目对应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合同、付款单等,核查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查看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1 年度受 5G 网络建设放缓的影响,公司通信领域收入出现下滑,但


                                      8-2-18
从未来市场需求来看,通信连接器产品仍然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
进行通信领域的相关研发具有必要性。

    2、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虽然报告
期内公司受 5G 建设放缓的影响通信业务收入下降,但从未来市场需求来看,下
游需求充足,公司前募预计效益的实现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8-2-19
    3.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
应收款 238.06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129.74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779.56 万元;
(2)首轮问询回复中,发行人仅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未对其他
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进行详细分析。

    请发行人说明: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
并结合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进一步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
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是否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并结合
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进一步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
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可能涉及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其他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
    1      货币资金                         34,032.2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79.63                     —
    3      其他应收款                         238.06                      —
    4      其他流动资产                       129.74                      —
    5      长期股权投资                      1,213.23                     —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5.80                      —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79.56                     —

    1、货币资金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4,032.29 万元。公司货


                                   8-2-20
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和七天通知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9,279.63 万元,为公
司购买的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均按期兑付。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                           收益   风险
机构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业绩基准
                             元)                             类型   情况
         浙商银行永乐                                         非保
         3 号人民币理                                         本浮
浙商银行                3,024.56      2022/1/7    2022/4/7           较低     3.6%
         财产品 90 天型                                       动收
         CB2429                                               益型
         宁银理财宁欣
         固定收益类 3                                         固定
宁波银行                     866.67   2022/1/11   2022/4/12          低      3.50%
         个月定期开放                                         收益
         式理财 22 号
         公司稳利
         22JG3025 期(3                                       保本          1.40%+0%
浦发银行 个月网点专属 2,013.46        2022/1/12   2022/4/12   浮动   低      或 1.75%
         B 款)结构型                                         收益           或 1.95%
         理财
            货币利率掉期                                      固定
中国银行                   2,101.28   2022/1/25   2022/5/22          低      0.80%
            业务                                              收益
            货币利率掉期                                      固定
建设银行                   1,273.66   2022/1/26   2022/5/22          低      0.80%
            业务                                              收益
           合计            9,279.63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
目的,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有持有期限短、收益稳定、
风险低的特点。

    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签署的协议和银行出具的说明,报告期末,
公司持有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产品系一种保本保收益的
低风险产品。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公司购买该类产品旨在
提高外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该项产品具有本金安全、固定收益的特点,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8-2-21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述公司在浙商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
和建设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足额收回本息。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238.06 万元,主要为
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上述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129.74 万元,主
要系公司待摊费用及待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 1,213.23 万元,主要
系对速电科技的投资。公司对速电科技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渠道等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布局充电桩及便携式充电领域,能与公司产生协同效
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65.80 万元,主要系
客户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分别
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T 众泰 000980.SZ)和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力帆科技 601777.SH)股票抵账所致。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无法
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1,779.56 万元,主
要系公司预付的设备采购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是否存在新投
                                   8-2-22
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5 的规定,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5 的规
定,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
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


                                    8-2-23
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 6 个月至今(即 2021
年 8 月 28 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
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
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
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8-2-24
    二、核查过程

    1、查阅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检查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
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取得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之
间已购买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

    4、访谈了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5、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并核查了货币资金、交易
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主要会计科目,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的和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8-2-25
    (本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2]230Z2127 号《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褚诗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琚晶晶


                                 2022 年 6 月 15 日




                                 8-2-26